为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高质量发展,适应湖南电网实际运行需求,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正式印发了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和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版“两个细则”)。 湖南新版“两个细则”充分适应湖南电力运行现状和发展趋势。一是扩大并网主体管理范围,新增了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并网主体相关管理考核内容,将并网主体电压等级考核范围由35千伏延伸至10千伏,强化分布式电源管理。二是丰富电力辅助服务品种,新增了有偿一次调频、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等辅助服务补偿新品种,提升电力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进一步适应高比例新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接入的电力系统“双高”发展特征。三是加强“两个细则”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衔接。规定已实施市场化改革的电力辅助服务品种根据市场交易规则组织调用与结算,不再依据“两个细则”重复补偿。明确了“非计划停运”和“调峰能力”两项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不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与“两个细则”中重复开展考核。 下一步,湖南能源监管办将督促电力调度机构加强新版“两个细则”的宣贯培训和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的升级改造,督促各并网主体尽快适应新版“两个细则”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两个细则”管理,保障湖南电力系统安全、经济、优质、低碳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