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改委贯彻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能源杂志 编辑:jianping 河北发改委光伏发电
6月15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凡纳入2017年及以前财政补贴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在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投运的,可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


6月15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凡纳入2017年及以前财政补贴规模的光伏电站项目在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投运的,可继续执行2017年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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