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自治区电力工业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促进自治区电力工业科学发展,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障,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委的关心支持下,自治区电力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和令人瞩目的成就,有力支撑了西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电力生产供应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跨省联网、主网延伸、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等工程加快建设,供电能力显著提升,民生用能条件持续改善;“西电东送”接续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2013 年,通过主电网延伸覆盖、小水电和独立光伏电站局域网以及户用光伏系统等方式,初步实现用电人口全覆盖。截至 2017 年底,西藏发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和全社会用电量分别达 309 万千瓦、62.26 亿千瓦时、62.01 亿千瓦时,较 2010 年末分别增长 202%、142%和 137%。 同时,自治区电力工业发展还面临一些亟需通过改革解决的问题。 一是尚未完全解决持续稳定供电问题。自治区骨干调峰电源不足,水电丰盈枯缺矛盾较为突出,青藏直流送电能力有限,电力持续稳定供应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目前,主网未覆盖的 12 个县供电仍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是农村电力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截至目前,自治区还有近 100 万人没有用上大网电,已通大网电的农牧区电力保障水平不高;边境小康村建设中的能源保障任务重;电力服务水平较低,电力精准脱贫任务十分繁重,电力普遍服务落实面临较大压力。 三是电力发展资金缺口大。自治区电力发展主要依靠中央财政支持和援藏资金,随着自治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电力需求不断加大,电力发展与资金缺口的问题越来越凸显,由于自治区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十分有限,迫切需要中央财政加大支持力度,改善民生用能条件。 四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面临困难。西藏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水电、风、光、地热资源品质好,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开发进展缓慢,尚未得到有效利用。 五是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电价形成机制和投融资体制尚未健全完善。受高海拔、高寒缺氧因素影响,加之区内用电市场容量小,历史欠账多,自治区电价难以反映电力建设成本、运行维护成本、环境保护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没有形成电力市场化交易平台,电力价格出现扭曲;投资来源相对单一,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突出,改革迫在眉睫。 电力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有效手段,事关自治区能源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顺应改革大势,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加强对接、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切实抓好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提供可靠电力保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二)主要目标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立足西藏实际,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厘清发输配各环节边界,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增加区内能源供应,促进藏电外送,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完善农电管理体制,坚持推动厂网分开,健全电力发展机制,加强政府管理和有效监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逐步实现西藏电力工业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可靠。遵循电力工业的技术经济规律,保障电能的生产、输送和使用动态平衡,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坚持保障民生。充分考虑西藏区情和社会承受能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 坚持市场化改革。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开放共享的电力市场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力价格机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自然环境相协调,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注重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注重能源合理利用,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积极稳妥。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在各方共识的基础上有序、有效、稳妥推进。要统筹处理好区内与区外、电源与电网、近期与远期的协同关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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