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明确积极支持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其中称,鼓励齐齐哈尔市、大庆市探索碳交易市场、发电权市场、售电权市场等新型商业运营模式,鼓励包头市开展电力现货市
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明确积极支持齐齐哈尔市、大庆市、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落实可再生能源消纳。其中称,鼓励齐齐哈尔市、大庆市探索碳交易市场、发电权市场、售电权市场等新型商业运营模式,鼓励包头市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分布式发电交易等市场机制的先行先试,提高用户侧和发电侧参与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鼓励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结合本地区电网实际条件,研究开展增量配电网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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