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光伏电站退出模式

张广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admin 光伏电站 路条 投资退出
不直接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而是转让持有这个项目公司股权的上级公司。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仍属“路条”买卖,显然并非政策环境所允许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 2015/04 原文标题:另类电站退出模式 记者:张广明 相关



    不直接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而是转让持有这个项目公司股权的上级公司。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仍属“路条”买卖,显然并非政策环境所允许的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 2015/04   原文标题:另类电站退出模式   记者:张广明


    相关部门严禁“路条”买卖措施的后续影响正在显现。
    海润光伏最近发布公告称,国家能源局2014 年下半年出台的对电站项目转让的政策,已经影响了公司电站项目商务模式及收入确认模式,延迟了项目出售进度,减少了当期项目可实现利润。
    项目转让进度推迟带来的影响还不止于此。更大的影响,来自于对一些企业现金流的影响。由此导致的资金紧张,除了会影响新项目的开发外,还导致许多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增加。
    就整个光伏行业来看,采用“路条”买卖为商业模式的企业并不在少数,甚至一直被推崇为业内的典范。而现今,这些企业都面临着不得不重新思考新的商业模式的问题。
    更大的问题,则是对当前的专业光伏电站运营商的模式提出了考验。
    有统计数据显示,自2014年以来,各路资本正密集进入光伏电站领域,由此也产生了对于优质的项目资源的争夺等系列问题。
    总的来看,在发电与用电地区分割以及电网输送能力受限等大环境下,目前的这种电站开发模式,过于单一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正逐渐暴露。如何开创新的商业模式,显然已迫在眉睫。否则,对于其中的一些企业而言,超日太阳资金链断裂的教训,就是前车之鉴。
    不过,就现有情形来看,许多因为“路条”买卖限制而受到影响的企业,目前似乎已经找到了新的变通之路。比如,不直接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而是转让持有这个项目公司股权的上级公司。如此,则可以符合“项目备案主体不变”这一条件,以规避禁止买卖“路条”的政策。
    只是,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能够走多远,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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