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太阳项目扩容背后的未解难题

张广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admin 金太阳难题
随着今年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的获批,光伏业再获百亿元采购大单驰援。 根据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下发的通知,今年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总容量为1709MW。在分析人士看来,这大大超过了此前预期。此举也表明,政府正在积极支持国内光伏行业走出困境。 &nb

  随着今年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的获批,光伏业再获百亿元采购大单驰援。
  根据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下发的通知,今年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总容量为1709MW。在分析人士看来,这大大超过了此前预期。此举也表明,政府正在积极支持国内光伏行业走出困境。
  不过,对于补贴下调以及一直未有明确定论的电量交易等问题,业内人士对此仍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此次补贴由此前7元下调至5.5元,给出的理由是组件价格下降,这可以理解。但这种突然下调,会打乱企业原有的投资计划。尤其是那些租用别人屋顶的项目,在申报时是按7元钱的标准计算包括租金、电价等在内的费用的。此次补贴下调,会导致这些企业的内部收益受到影响。另外,对于发电电量如何交易的问题,一直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总靠打擦边球也不是办法。”某光伏企业高层表示。

  大型化趋势
  国家能源局等三部委此次下发的通知显示,今年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共162个,总规模为1709MW。获批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较多的省市有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和广东省,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07672千瓦、272975千瓦、139787千瓦、111610千瓦和130554千瓦。
  作为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措施,金太阳示范工程最早于2009年开始启动,当年的装机规模为642兆瓦;2010年第二期金太阳示范工程规模为272兆瓦;2011年第三期金太阳示范工程为600兆瓦。
  相比前三期最高也只有600多兆瓦的容量,此次的1.7GW规模,无疑对正处于困境中的国内光伏业是一个巨大的利好。这或许也表明,决策部门意在通过“内需”方式支持国内光伏业走出困境。
  实际上,相关部门也明确做出了这样的表态。在日前召开的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作为今年下半年和明年财政推进节能减排的主要任务之一,将扩大国内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其中包括继续在电力负荷区扩大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规模,鼓励集中连片和自发自用;充分利用电价附加补贴政策,鼓励在西部地区加快大型并网太阳能电站建设。
  而从此次单个项目获批的容量来看,也较往年有所增加。这次获批的162个项目中,单个项目的容量已经超过了10兆瓦,一些大型项目的装机容量甚至已可以比肩地面项目的规模。
  此外,从项目投资主体来看,不少从事光伏辅料生产的企业也正在逐渐进入终端领域,包括一些玻璃生产企业及其他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

  补贴突被下调
  不过,在容量增加的同时,补贴的突然下调也让一些企业措手不及。
  在今年年初,上述三部委曾联合下发通知称,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7元/瓦。但在项目正式公布时,补贴却被下调到了5.5元/瓦,这让不少项目业主措手不及。
  其实,在2011年时,补贴标准也曾被下调过。相关部门当时表示,考虑到2011年四季度以来光伏系统建设成本下降幅度较大,2011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标准原则上由9元/瓦调整为8元/瓦。
  两次补贴下调给出的理由如出一辙,均与组件价格持续下降有关。
  对于补贴不断下调,大部分企业表示理解,只是对于这种突然下调补贴的做法,觉得难以适应。
  在一位项目业主看来,这可能会对一些企业的投资收益带来不利影响,尤其是对那些租用别人屋顶的企业。
  “在前期申报时,我去和别人谈租金、电价,都是按7元的补贴标准来规划投资的。现在突然将补贴下调到5.5元,肯定会对最终收益带来一些影响。”上述业主表示。
  而从此次项目的申报流程来看,企业要将包括项目立项文件、电网接入意见、屋顶租赁和节能服务合同、关键设备采购合同等相关资金补助申请文件汇报到省级财政等部门,再由后者汇总后最迟于2012年5月20日前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显然,留给企业来调整的时间并不多。
  此次“金太阳”项目扩容,对于饱受产能过剩之苦的光伏制造业无异于及时雨。虽然补贴下调可能会传导至组件、逆变器等设备的招标价格上,但需求的放大,也可以达到以量补价的目的。

  障碍仍存
  但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尽管金太阳项目在今年成功扩容,可对于此前困扰金太阳项目顺利实施的一些关键问题,仍未有明晰的解决方法,比如电力如何交易。
  “此前有许多开发区曾尝试集中起来搞屋顶光伏项目,如果是自发自用就不存在这一问题了,但如果是由纯投资商来做的话,就涉及到发出的电力如何交易的问题。毕竟,根据现行的《电力法》,只有电力公司才有从事电力交易的权利。因此,现在的许多项目都存在着打擦边球的行为。”某光伏组件企业高层表示。
  根据我国现行的《电力法》,只有拥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供电许可证》的企业才能成为合法的供电主体,除部分直供电试点外,电厂必须将电全部卖给电网,否则便属非法行为。如果按照这一法规来看,包括自发自用在内的屋顶项目均不拥有合法身份。
  从一些公开信息来看,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解决此类问题。
  近日,有消息称,《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并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望于近期完成初稿的修改,并将上报国家能源局发布。其中对分布式发电的“身份”以及并网问题均作了相关规定。
  而在5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明确表示,支持自给式太阳能等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尽管会议并没有明晰自给式太阳能产品的定义,但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这可能是打破目前困扰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并网难以及支持分布式光伏屋顶项目发展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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