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天华

吴军杰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admin 天华阳光苏维利超日太阳光伏
天华阳光在产业链上的位置,正如郎咸平教授“6+1”产业理论中“6”的位置。“对于习惯了位居产业链末端制造业的产业界以及某些财经记者而言,苏维利玩的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对其超日太阳‘第一大欠债方’的质疑,不过是此类思维的延续罢了。” &nbs
  实际上,苏维利不是没有过抛售超日股票的想法,毕竟那是可以快速回流的数亿元(即使以超日太阳此次停牌价计算,苏所持股票也价值亿元)的现金财富。但实际情况却是苏维利一直持有超日股票至今,其间几乎未有任何变化。
  虽然这并不足以判断苏维利坚持持有超日太阳股票的真实目的,也无法认定他是在以此表示对倪开禄及超日太阳的支持。但从其散见于媒体的对光伏业的认识,以及行业当时已经非常严峻的供需失衡形势来看,从上游制造业转身而来的苏维利,基本上可以肯定不是因为看好光伏制造业而持有超日太阳的股票。
  面对笔者关于其是否与倪开禄有“秘密协议”的直问,苏维利并未回避,除了否定传言外,他明确表示这种做法是为了表明其个人对光伏行业的积极态度,尽管他不见得看好制造业。
  当然,苏维利也的确顾虑到抛售股票对超日太阳及倪开禄个人可能存在的影响。作为超日太阳的第四大股东和重要合作伙伴,以及行业资深人士,如果苏维利在超日艰难的时候抛售其股票,无论其自身出于何种考虑,都必然会打击超日太阳投资者的信心。
  不过,这反过来却可能成了外界对其与倪开禄之间有着“秘密协议”的佐证。不然,苏维利为什么不套现?超日太阳又为什么会让天华阳光“欠”着那么多钱?
  经过天华阳光法务人员的解释,以及对天华阳光与超日太阳相关合作文件的查阅,笔者发现,此前舆论可能是忽略了“投资”与“销售”的区别。
  明显的误差有二,一是具体金额及时间节点的错位,二是超日太阳应收帐款涉及天华阳光部分,不少都属于双方合作在海外电站项目的投资,而并非销售货款。
  天华阳光董事长助理熊在容对此解释道:“天华阳光与超日太阳有两种合作模式:一是直接采购其组件。在这种模式下,天华阳光是超日太阳的客户,我们会按照双方约定的帐期按期支付货款给超日,至今没有欠债未付的情况。这在财务处理上,对超日是应收款,对天华则是应付款。媒体报道的‘欠债’,不但在引用财务数据所属时间和报道时间上出现混乱,也有故意混淆概念之嫌,同时对基本情况缺乏该有的调查了解。二是双方合作投资电站,天华阳光以项目开发和现金出资,超日太阳以组件产品及现金作为资本金入股项目公司,双方属于合作伙伴。在这种合作模式下,不能简单地把超日的产品投资看做产品买卖,更不能理解为天华拖欠超日任何款项。”她并说明,就两种合作方式的比例而言,前者要远远小于后者,大约不到三分之一。
  严格说来,在项目合作投资上,反倒是超日太阳对天华阳光存在着款项拖欠行为。据苏维利解释,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在希腊40兆瓦项目公司中,按照股权比例超日太阳应该承担约5000万欧元以上的投资义务。而实际上,既使加上组件、资本金和其它款项投资,超日太阳目前仍拖欠着上述希腊公司项目投资1100多万欧元,为了项目的顺利推进,该部分资金已由天华阳光先行垫支,现在该项目已经建成上网,但这部分资金超日太阳仍未补上。也就是说,在这方面超日太阳对天华阳光存有欠款。
  由于媒体突然爆出倪开禄跑路的消息,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已暂停对该项目的贷款。超日太阳原本在银行贷款到位后即可收回的约2亿人民币组件货款,也因此无限延期。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