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不是梦

——分布式光伏发电不同并网方案解析 作者:绿色电力网 陆剑洲 国家电网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采取鼓励和合作的态度,允许光伏电站业主采用自发自用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完全上网等三种结算模式。各地方电力公司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阻碍,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光伏电站业主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对于大多数看好分布式发电的用户来说,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是最理想的模式,这样即可以拿到自发自用较高电价,又可以在用不掉的情况下卖电给电网。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阻力颇多,原因是光伏从业者和地方电网公司人员信息的不对称,互相缺乏对于对方专业知识的了解,这也是为什么该模式成为光伏电价政策和国网新政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部分。

 

  光伏发电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时,用户(或者称之为“投资商”)希望所发电量尽可能在企业内部消耗掉,实在用不掉的情况下,可以送入电网,以不浪费掉这部分光伏电量。但电力公司最希望的是用户简单选择,要么自发自用,要么升压上网。因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对于地方电力公司来说,要增加一些工作量:区域配网容量计算(允许反向送电负荷)、增加管理的电源点(纯自发自用可以降低标准来管理)、正反转电表改造后的用户用电计量繁琐(需要通过电表1和电表2的数值换算得出用户实际用电负荷曲线和用电量)、增加抄表工作量等。
  当然,从本质上来说,电力公司无法获得用户自发自用电量的购售电差价,对于地方电力公司是一个实际损失。既增加了工作量,又没有实际利益,因此会设置各种理由让投资商不选择这种并网方案。但只要从技术上充分说明这就是国家电网公司允许的余电上网方案,并且有一个合理的设计稿,当地电力公司就无法轻易拒绝投资商的申请。
  笔者最近接到很多光伏电站业主或EPC的咨询电话,他们认为,只要在电表3处(400V侧)并网,光伏电力用户消纳不了的话,可以直接通过配电变压器反送至10kV侧(或35kV)。但实际上这是不允许的,违背了配电网的潮流设计,可能会引起400V侧的电压、功率因素等异常,同时某些保护设备也有可能会因此失去作用。
  其实,对于分布式电站而言,采用升压并网和低压侧并网的成本差异不会太大,因为低压侧并网需要选择带变压器的逆变器(当然也可以选择10-30KW组串逆变器);升压上网时虽然增加了变压器,但是可以选择采用无隔离变压器的逆变器,综合成本两者差不多。只是增加了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和地调传输的费用。不过,同一厂区内,规模在MW级以上的电站,升压并网会对电能质量有一定保障,用户不用承担任何风险。
  金太阳初装补贴和分布式电价补贴项目,今后会大量采用这种并网形式,并不是它有多好,而是在目前光伏补贴政策的框架下,这是利益最大化的一种盈利模式。通俗点讲,就是具有保底收益的同时,预期收益最大化。
  当然,此并网形式不太适用于用户进户母线为35kV以上的项目,这时候10kV或35kV完全是用户厂内母线,母线相连变电站是110kV或者220kV,则一般可以直接反送入网。因为此类变电站在最初潮流设计时,都是可以双向运行的。
  此系统图也不适用于400V(或以下)进户的小型用电户(包括家庭和小商业),因为其400V母线是和其他用电单位合用的,反送电不直接跨越变压器,而是在400V母线上消纳(原理上可以借用)。当然,在400V母线上,光伏等分布式发电的总装机容量会受到控制(此类容量比例没有固定的数值,根据当地400V环网内的负载情况确定,也可通过增加区域调控和储能配套来增加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
  这种运营模式最大的缺点,是其收益模型不能固定,自发自用比例和余电上网比例始终在变化,电站融资、出售时评估价值会比实际产出有所打折,甚至资方因为担心用电户的未来经营状况而无法获得一个合理的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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