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能源[2013]1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微博]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石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分布式发电方式: (一)总装机容量5 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 (二)以各个电压等级接入配电网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 (三)除煤炭直接燃烧以外的各种废弃物发电,多种能源互补发电,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矿瓦斯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 (四)总装机容量5 万千瓦及以下的煤层气发电 (五)综合能源利用效率高于 70% 且电力就地消纳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等。
第五条 分布式发电在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均依法实行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分布式发电项目应符合有关管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国分布式发电产业政策,发布技术标准和工程规范,指导和监督各地区分布式发电的发展规划、建设和运行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源评价和综合规划 第七条 发展分布式发电的领域包括: (一)各类企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