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3]13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华能、大唐、国电、华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微博]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广核、中节能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石油

 

  第六章  政策保障及措施

  第二十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分布式发电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或单位发电量补贴。建设资金补贴方式仅限于电力普遍服务范围。享受建设资金补贴的,不再给予单位发电量补贴。

  享受补贴的分布式发电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其他分布式发电的补贴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农村、牧区、偏远地区和海岛的分布式发电,以及分布式发电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国家给予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加快发展分布式发电的社会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及价格、财政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分布式发电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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