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2013年8月刊)
策划:《太阳能发电》杂志编辑部
统筹:建平
采写:张广明
据不完全统
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发展目标,意见称将依托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建设1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100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小镇及示范村。而在并网方面则规定,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对于另一个曾引起业界关注的分布式项目的发电业务许可问题,此次意见则明确表示,将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浙江电监办在其针对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的专题调研中则称,分布式光伏发电以小容量或居民家庭屋顶发电项目居多,如按要求也需要提供核准资料或项目批文,那么,即便再简化的审批手续和核准流程也会成为发展阻碍。
上述调研报告还称,从实际情况看,居民家庭由于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也难以获得核准,即使将来技术和经济因素可行,也很大可能会因为行政成本过高,而放弃光伏发电的安装和使用。
此次采取豁免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发电业务许可,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的举措,无疑有助于减少行政审批流程。
而将发展分布式与地方政府节能考核挂钩,则当属最有可能直接有效刺激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的条款。
根据此次发布的相关意见,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 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