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2013年8月刊)
策划:《太阳能发电》杂志编辑部
统筹:建平
采写:张广明
据不完全统
死角犹存
国务院出台的上述促进光伏业发展的意见,虽然基本上涵盖了光伏应用发展的方方面面,但从业界反馈的信息来看,仍然留有死角。
比如,包括屋顶项目在内的设计施工问题。
根据住建部的数据,截至2012年年底,光电建筑已建成及在建装机容量达到1079兆瓦。全国有21个城市、52个县、3个区、10个镇被确定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镇),山东、江苏启动了两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示范区,江苏、青海、新疆等8个省(区)被确定为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综合示范省。
住建部还表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管理水平仍需加强,示范专门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部分偏远地区、经济落后地区市县的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跟不上,技术支撑力量薄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业主的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能力不足。
上海神舟电力有限公司徐淑通则介绍说,从他了解的信息来看,屋顶项目中60%的问题,出现在设计方面。
钟俊浩则认为,对于有些光伏屋顶项目而言,最大的问题是在设计、施工中并没有考虑是否符合建筑业的标准。
“许多项目采取通过直接打通屋顶的方式来固定光伏系统,这对建筑物的防水形成破坏。有些项目采取这种方式建成后,出现了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的问题。还有些项目,则没有考虑光伏组件对建筑物承载能力的影响,导致有些建筑出现位移。”钟俊浩称。
在钟俊浩看来,对于屋顶项目而言, 绝不仅仅是房屋建设好以后,再进行简单的规划、设计、安装光伏设备就可行的。而是需要充分考虑建筑业的一些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将二者更紧密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