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2013年9月刊
策划:《太阳能发电》杂志编辑部
统筹:秋石 采写:张广明 吴军杰
看似终点,实则起点。
&nbs
往事 资料显示,在我国最初通过特许招标来发展光伏电站的早期,确实出现过最终的中标价格脱离行业实际以及恶性竞争情况发生。 在2008年,当时中国最大的光伏电站——甘肃敦煌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就采用了上网电价招标的方式。 根据当时媒体的报道来看,在国投电力与英利控股联合报出0.69元/度的“超低竞标价”后,企业、学会等业内各界都曾以各种方式表达了对这次招标的不满。上述价格被认为是恶意竞标,并给了政府一个错误的信号。 这样的超低价格,此后得以延续。 2010年,第二轮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共吸引了50多家企业参与,竞争更加激烈。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许多企业开始不计成本杀价。最终,中电投旗下的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电”)以史无前例的0.7288元/度的报价中标。 根据发改委此次出台的电价补贴方案,除了适用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外,还鼓励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光伏电站上网电价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补贴标准。 但对于具体的操作方式,发改委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只是要求通过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 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此次相关部门之所以重提竞价上网,可能还是与想减轻整体的补贴负担有关。 在发布光伏上网电价的同时,发改委此次还再次提高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对此,发改委解释道,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目前筹集的资金难以满足补贴资金需求的迅速增长。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这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费结算和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因此,国家决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