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光伏电站项目战略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二期:2016 年-2017 年,投资 10 亿元,完成 100MW 太阳能大型地面并网电站。 2、在林西县注册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所述事项及责任义务。 3、启动项目建设各项准备工作,项目核准后即时开展工作,政府核准后2017 年度内完成太阳能电站和变电站建设工作。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制定项目施工进度表,报甲方备案,并严格按照项目施工进度表推进项目建设。 4、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达到安监、环保相关要求。厂区设计符合林西县整体规划,容积率和投资强度达到国家标准。 5、企业自行申请解决发电补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及政府政策性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乙方公司相关决策审批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书仅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在公司未签订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林西县 200 兆瓦大型荒山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战略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