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制下“分布式”的翻身机会

这可能会成为进一步刺激中东部地区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新能源的催化剂,而受土地等资源的限制,分布式则将成为其最理想的选择  尽管很像“扶不起来”的阿斗,但分布式仍然获得了官方力挺。  在“千呼万唤”之后,国家能源局终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此外,《通知》的另一大亮点在于扩大了分布式的认定范围,将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此条措施,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投资此类项目时所需要的程序。比如,《通知》就规定,对于前述项目,电网企业按照《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及设立的“绿色通道”,由地级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相应并网服务。
  有报道称,在“十三五”中有关新能源发展的相关规划中,在光伏发电方面,定调为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模,有序推进光伏基地集中开发,未来分布式将占主导。
  东部地区未来可期
  尽管光伏尤其是分布式获得了中央高层以及能源主管部门的大力扶持,但由于其涉及到的部门众多,仅靠一两个部门的支持,显然并不能解决其所面临的问题。
  这在此次《通知》中也有所反应,虽然相关的扶持条款多达15条,但更多的措施在落实时还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而从目前的信息来看,对分布式最大的利好,则来自于近期传出的与配额制有关的信息。
  根据业内流传的信息,在配额的指标分配方面,将要求东部地区政府承担更多发展新能源的责任。这就意味着,东部地区每年需要更多的来自可再生能源的发电,以完成任务指标。
  从现有选择而言,尽管东部政府也可以从西部地区输送新能源电力,但鉴于当前输送能力的现实,短期看很难满足此一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自主发展新能源,就成为不二选择。
  这可能会成为进一步刺激中东部地区发展包括光伏在内的新能源的催化剂,而受土地等资源的限制,分布式则将成为其最理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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