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能源领域的下一步

努尔·白克力表示,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继续推进能源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着力完善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监管体制机制

作者:本刊记者 张广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2016年6月刊
原标题:简政放权:能源领域的下一步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信息显示,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可能将是能源领域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主导方向。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近日就表示,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继续推进能源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批行为,严格约束自由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完善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监管体制机制。
  对于监管方面,国家能源局在近日召开的2016年电力监管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结合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强对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的监管,将是下一步主要的监管重点之一。
  巧合的是,在近日发布的《2015年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驻点天津监管报告》则显示,存在调度运行管理不够规范,“两个细则”执行不够严格、电价执行、电费支付存在不合规、不公平情况等方面的问题。
  相关信息显示,在整体电力供过于求的大背景下,围绕着火电与非火电在发电权以及电力调度等方面的矛盾正日益显现,并且有可能会成为今后一个主要的矛盾集中点。
  
  简政放权再出发
  对于光伏领域而言,下放光伏电站的审批权和备案权,可能是这一行业最大的简政放权手段之一。
  早在2013年11月份,国家能源局就出台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规定,将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审批)权限移交给地方。
  而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来看,能源领域的简政放权的力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近日,国家能源局就公开其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涉及电力监管、能源规划、部门通知等,涉及光伏的包括分布式光伏示范区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光伏扶贫试点等通知类文件,其被废止的理由大多为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
  对于下一步的简政放权动向,努尔·白克力表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从根本上杜绝以权谋私问题。加快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继续推进能源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批行为,严格约束自由裁量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完善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监管体制机制。
  近日在《求是》杂志发布的署名文章中,努尔·白克力则称,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入落实电力体制改革和配套政策,研究完善石油天然气改革方案,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三管齐下,不断优化能源发展的体制环境。加快发展方式创新,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培育能源生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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