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 2015/05 特约撰稿人:赵永红
作者简介: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曾任教于浙江大学机械与能源学院。现任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秘书长、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秘书长、杭州市可再生能源行业协
再以“规定企业来自于政府发布的某目录清单”来看。
其中,则需要考虑,目录申报时可有具体产品的检测,还是仅仅是纸面材料的检查?企业在申报评审时的产品,又是否和接下来在项目中使用的产品确保在同一水平?等等。
再看“规定产品的效率、衰减率和质保年限”这一条。
项目在进行时,项目方是否会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项目使用的所有产品都进行检测?还是依据以前的产品检测报告就足够?还有,行业发展突飞猛进,不同的应用有各自的特点,项目的系统效能表现和投资回报之间的合理平衡,可能要比追求单个产品的技术参数更为重要。
以历史来证明未来,这是我们固有的思维和做法。
但是,对过去的单维度评估,与对未来的全面保障之间,其联系实在脆弱。也可以说,对项目未来质量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多角度评估,与现有产品曾经获得过什么单维度评价之间,其实关系不大。
技术之争宜大道至简
当然,“过去”并非没有价值,我们可以因此而对产品或企业给予合理的信任,或者合理的怀疑。但对于具体项目的风控,却是要依靠当下具体的项目机制和体系对具体效能表现的考核,来予以保障。
一个具体项目的风控,应该由其具体数据来做依据,由项目合同中的损失责任条文来约定和保障。
正如企业对于人才的聘任,并不会仅凭厚厚的工作简历就作出决定,而是一定会有面试,会有对其能力和岗位之间是否匹配的考虑,并且还会设置试用期来进行评估一样。
从浙江不少光伏电站投资企业的实战中,笔者学习到项目管理的精细化和严格化——没有一个项目经理因为采购了某目录上的企业的产品,就对项目的质量高枕无忧。
他们的有效做法其实也很简单,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作为电站投资企业,他们并 不试图去比组件企业更懂组件,比逆变器企业更懂逆变器,比EPC企业更了解项目整体优化,他们只是把项目的整体性能管理和投资回收管理做好,并设立合理而清晰的边界以及规则,然后严格的执行,持续的完善,如此而已。
回到前文的技术之争上来看,笔者认为,更多人的参与和讨论,是行业发展的一种“智慧众筹”模式。如果我们都不确定且无法说服对方,那就去学习、去琢磨、去验证,甚至共享研究成果,一起来更好地把握各种技术路线的特点,一起找到各种技术路线的更好匹配方式。如此,则这种争论越多越好。因为这是一种科学的精神,也是推动行业良性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如今,社会诸多领域的人都在关注光伏,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已经不再仅仅是光伏行业的份内之事。作为光伏人,我们都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这一点。
我们有责任给社会一个有多方参与、有科学精神和务实作风的技术之争,不必在意是不是能够给出一种断然的是与非,而是要清晰准确地展现多种具体情境之下的可能性,让市场来匹配和选择。
对于行业内的协会、专业服务机构或者企业而言,多一些试验研究和成果的平台式共享。而对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光伏投资商来说,静心做好投资边界定义和收益管理。
而如果媒体的宣传,包括各种公开的论坛上的“之争”,可以加速这种研究的分享和探讨,加速这种科学精神的推广,则就更是光伏人之福、社会之福了。(赵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