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按照管住中间......
居民电价仍执行目录电价 社会资本进入的同时,供电的价格是否会发生变化?《办法》规定,增量配电区域的配电价格由所在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有关规定制定,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 其中,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继续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目录销售电价。 此外,配电区域内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以外的用电价格,由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协商确定的市场交易价格、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配电网的配电价格、以及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办法》明确,配电区域内电力用户承担的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 “有些人认为只要市场一放开,价格就会下来。我觉得不能简单这么看,而是要具体分析。”周大地表示,电力行业的集中度提高,某种程度上不是愿意垄断而垄断,而是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集中以后能够更好地运行与优化。而市场放开后,在分散的情况下能否优化还要打一个问号。国际上也并没有只要分散了就能立刻降低成本的先例。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记者表示,民企进入这个市场,必须具有降价的能力。首先要解决信息的对称问题。以前是由电网公司一个大的水池子解决,现在可以向发电厂和用电单位进行信息对称。企业了解到用户用电需求后及时发给发电厂,发电厂根据需求发电,可以降低成本。 建电力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在周大地看来,要想把电费降下来,首先是整个系统的优化程度要提高,要避免不合理的投资,要加强运行的统一调度的科学性和优化程度。只有这样才能把实际的成本降下来,并非社会资本进入即可。 “其实有些地方电费是可以降的,目前弃风弃水弃光现象严重,当然其中有可能是因为真正的负荷问题,但是绝大多数属于利润分配,各种规则本身有问题。便宜的电拿不来,贵的电反而要保留,这个成本就高了。”周大地说,弃风弃水要解决好,这实际上都是可以用经济手段来调节的。 此外,同日发布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对准入的售电公司划定了最低门槛,即售电公司准入资产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周大地表示,一年电力电网建设,包括新增部分与改造部分加起来达几千亿,所以2000万的资产总额并不是一个大数目。“如果连两千万都没有,在电力建设上也是很有限的。” 而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除满足上述准入条件外,还需满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等条件。 此外,《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惩戒措施,即建立电力行业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售电公司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采取电力交易机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注册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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