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大幅下调,地方成光伏“救世主”?

正如审批(备案)权限下放至地方一样,未来光伏发电所需的补贴资金同样也需要地方承担和支持。而地方政府能给予多大程度的支持,将是行业能否挺过电价下调冲击的关键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记者:张

 

  与此同时,此次《征求意见稿》透露出的第二个信息是,正如此前已经将光伏电站建设审批(备案)权限下放至地方一样,未来光伏发电所需的补贴资金同样也需要地方承担和支持。
  因此,此次电价下调将带给光伏行业多大的冲击,行业是否能够承受,可能还要看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由于此前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额外的补贴措施,对此不宜过于乐观。
  而鉴于光伏行业或明或暗的地方保护色彩,未来可能的趋势是,光伏制造业将与光伏应用发展出现高度的地区重叠。换句话说,对于光伏制造业不发达的地区而言,出台地方补贴政策的动力恐怕并不大。这很可能也就预示着,光伏在区域发展上,会更加的集中化。

 

  补贴不再“大水漫溉”
  就当前电力行业的形势来看,传统的化石能源与新能源以及不同的新能源类别之间,其竞争关系以及激烈程度,都已经表现得日益明显。
  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隐含了今后的政策支持取向。
  根据《征求意见稿》,标杆电价下调的主要是光伏和风能。与光伏不同,陆上风电的标杆电价的调整周期是两年一次,因此,此次确定的是2018年的陆上风电价格,其下调幅度为在2016年的基础上每个资源区均下调三分钱。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下调陆上风电标杆电价的同时,却同时出台了针对海上风电的扶持措施。即,2018年12月31日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元。
  两厢对比则不难发现,对于风电而言,尽管也面临电价调整,但无论是缓冲周期(2018年才适用新的电价标准),还是出台海上风电的支持措施(行业的增量),即便此次调价对风电行业会带来很大影响,但其获得的缓冲空间也更大。
  或许,这背后已隐含了一种补贴资金使用方向的调整思路,即在整体资金规模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将向发电量具有优势的清洁能源种类倾斜。

  显而易见,对于光伏而言,发电量是一个软肋。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就显示,今年前7个月份,太阳能发电量211.0亿千瓦时,增长27.5%。与之形成对比的是,风电已经超越核电,稳坐新能源发电的头把交椅,发电量达到1209.5亿千瓦时,几乎是光伏发电的6倍。
  更要命的是,在发电量上,除了被风电远远的甩在后边外,就连“几近默默无闻”的生物质发电,其发电量也已经直追光伏,达到了192.4亿千瓦时。
  而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各电源占总发电量的占比数据中,风电占比达到了3.7%、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均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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