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或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第二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
附件2
各省级行政区域2018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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