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 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

来源:国管局 编辑:jianping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
国管局: 关于印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为做好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作,提高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质量,我司组织编写了《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指南》,现印

第七章 现场安全管理

7.1人员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与运维服务单位应对进场人员进行两级安全教育,组织安排定期进行《安规》、《运规》《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考试,对未进行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安排上岗,提高全员防范事故的意识,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工作或作业场所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860-2011)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加大对相关员工的光伏防火灭火常识,自觉做好消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业务训练,使其掌握扑灭被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的方法。

7.2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干扰正常办公,施工区域与办公场所隔离,具体标准与应采取的措施需参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7.3重要区域禁入管理

实施单位应安排施工单位或运维服务单位针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光伏阵列区、高压配电房、箱变等涉及高压电源区域,应设立隔离围栏等防护装置,并在明显的位置设警示标识,并保证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项目的出入口区域应设立门禁,并通过门禁授权等方式管理进出人员。在光伏入口区域、危险区域等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实7x24小时有效管理。

7.4防火与防直流拉弧措施

  1. 实施单位需确保安装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筑物在光伏发电相关区域的入口处安装识别标牌,同时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并敦促系统施工或运维服务单位定期对光伏系统的电气布线和发电设备进行测试,对于老化的电缆和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应及时排除因光伏组件内部隐裂,树木、杂草或鸟粪等遮挡造成的组件热斑等隐性故障,保证系统安全运行,降低事故风险。

  2. 运维服务单位应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运行和维护,在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发现线路接触不良和老化时要及时更换线路。

  3. 实施单位应持续对员工进行包括对相关员工的光伏防火灭火常识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其掌握扑灭被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的方法,自觉做好消防工作。运维服务单位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开展经常性的消防业务训练。

  4. 实施单位或委派的运维服务单位应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增加消防投入,配备足额的消防灭火器,结合光伏发电站特性,可在光伏发电站或无人值守电站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同时要按国家规范的要求设置安装避雷装置,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测试一次,保证完好。

  5. 实施单位或委派的运维服务单位强化防火安全管理,制定健全的电站防火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度,用电、用火制度,以及有效而完善的应急事故处理规程。建立与制定强有力的防火安全监督、巡检、制度,及时查出事故隐患,控制不安全因素。

  6. 实施单位或委派的运维服务单位应正确掌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火灾扑救方法,项目运维与现场工作人员应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火灾时应首先通过各种手段准确判断着火地点,断开相应电源进行灭火,同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向运维值班人员汇报,立即启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拔打“119”请求消防人员支援。

7.5防风,防雨,防灾害性天气措施

实施单位或委派的运维服务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对各类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电场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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