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北电网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实施细则(试行)》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11月5日 华北能源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冀北电网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发电企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积极落实光伏扶贫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电量优先消纳。
冀北电网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优先调度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