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售电公司及相关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获悉: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的《《上海市售电公司及相关主体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上海本地风能、光伏、生物质能等非水可
附件1:市场主体注册所需材料 一、发电企业 1.申请表(规范格式由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另行制订,含数字认证证书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帐号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资产审计报告 6.从业人员资质证明 7.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 8.电厂及机组信息 9.信用承诺书 10.一、二次设备,计量装置等资料(含发电机上网侧关口计量数据接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证明材料) 11.购售电协议 二、无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 1.申请表(规范格式由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另行制订,含数字认证证书申请表)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帐号 4.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会计事务所提供的资产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6.企业资质材料,包括电力市场、电力工程设计和施工、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主要资质和业绩 7.从业人员资质证明 8.固定营业场所证明(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3年及以上长期租赁合同) 9.信用承诺书 三、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 1.无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企业所需提供的材料 2. 配电区域的证明资料及地理平面图、配电网络分布图 3.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信用承诺书 (范本) 本公司(企业法人名称)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售电)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场所: ,法定代表人: ,资产总额 ,年发/售电量 亿千瓦时/不限制,配电网(如有)电压等级 千伏,供电范围(如有) 。 本企业严格遵守上海市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入条件,严格按照要求配备参与电力市场的技术人员,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公开做出以下承诺: 1. 本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本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规定的售电量范围开展售电业务。 3. 本企业严格按照《上海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实施细则》规定,配备与发/售电业务相关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 4. 本企业具有与发/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客户服务平台和配网管理系统(如有配电网),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配电业务管理(如有配电网)等功能。 5. 本企业将按时办理完成和正确使用电力交易平台第三方数字证书认证,保障账户和电力交易平台数据安全。 6. 本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向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公示和提交的材料信息完整、准确、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 本企业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和规则已进行了全面了解,知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场规则和电力交易机构有关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8. 本企业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客户信息。 9. 本企业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 10. 本企业严格参照国家颁布的售电合同范本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11. 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上海网”网站上公示经审计的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按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和信息,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12. 本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政府执法部门及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 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则,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职责义务。本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3年内不参与上海售电市场业务,并接受处罚和相关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