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气候资源评估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郭燕 气候资源  评估
电网的运行是根据电力消费终端的需求来调度上游发电厂发电的,这要求发电厂具有较高的可调度能力。由于太阳能资源的先天不稳定性,光伏发电等新兴能源可调度能力较弱,因此被称为“垃圾电”。专家表示,在电站设计时对气候环境资源进行充分的评估,能在最大程度上弥补这种缺陷。只是,如此重要的环

 

  系列的规范和操作性很强的业务流程,在大型工程抗风研究、复杂地形风场评估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另外,云南省气象局也在2011年作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参加了云南省“十二五”风电场规划工作,负责全省风电场规划风能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和评估工作,并组织对37个风能资源评估报告进行了专家评审。此外,云南已完成2个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资源评估工作,完成了4个州(市)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规划。不过,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将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作为项目审批的一个必须环节并不是新鲜事。“在2009年正式实施的《管理办法》中就有过明确的规定,但能否落到实处还取决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现实较为可行的途径是,地方政府可以将资源评估作为其招商引资的增值服务,也即免费为企业的太阳能等项目做资源评估,这对各方的利益都能够得到保证。”业内人士称。
  对此,潘进军认为,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相关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推动太阳能发电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无疑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目前,中国气象局和省(区、市)气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积极推进操作性较强的相关规范的制定,但关键是要强制性执行,这尚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潘进军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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