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不得对民营企业备案光伏项目设置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编辑:admin 广东光伏 审批 备案
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到,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要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太阳能发电、风电、充电桩等能源类项目,不得在布局规划、指标安排、资源出让、核准(备案)手续办理、并网运营
(二十)支持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范。

63.深入实施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培育工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创新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鼓励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4.做好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合理控制债务融资规模和比例,探索建立重要企业风险防范制度,实现企业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5.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强化信用管理,鼓励民营企业在“信用广东”网站开展自主承诺,引导民营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修复失信信用信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二十一)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社会环境。

66.完善政府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完善省级跨部门“一站式”涉企政策网上发布平台,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服务,健全中小企业维权工作体系,畅通中小企业诉求表达渠道,落实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67.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听取企业家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8.持续对拟出台的政策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防止出台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的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七、组织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促进民间投资的主体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将民间投资相关指标列入各级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统筹考核。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方案的工作任务,加强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举措。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定期开展促进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切实推动出台的政策规定兑现落地、发挥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相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政府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为民间资本提供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服务支持。积极利用线上线下等各类媒体加大对促进民间投资典型案例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社会预期、稳定投资信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工商联等省相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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