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
何违约责
任;如光伏行业外围形势好转或乙方有新的技术,江苏协鑫将于第一时间就该批次多晶硅铸锭炉的交货时 间及其他合同条件与公司协商,重新签订合同。上述谅解备忘录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2012年8月25日 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公告。 2、与江苏宏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0年11月11日,公司与江苏宏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多晶硅铸锭炉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 为10,600.00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2010年11月16日的《证券时报》及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合同 先行交付20台,对应金额为5,780.00万元(含税),其余20台产品预定。 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上述合同部分产品已交付,合计交付金额为2,300.00万元(含税),其中2012 年1-9月交付2,300.00万元(含税),未交付金额为3,480.00万元(含税)。已交付产品中累计收款1,540.00 万元。 3、与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1年5月16—17日,公司与英利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晶体硅铸锭炉采购合同》,合同总 金额合计15,768.00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2011年5月18日的《证券时 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约定交付了部分产品,合计交付金额为9,928.00万元(含税),其中 2012年1-9月未交付,未交付金额为5,840.00万元(含税)。已交付产品中累计收款6,949.60万元。 4、与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2011年5月27日,公司与海南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晶体硅铸锭炉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合 计14,016.00万元(含税)。上述销售合同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2011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及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公司已按约定交付了部分产品,合计交付金额为8,760.00万元(含税),其中 2012年1-9月未交付,未交付金额为5,256.00万元(含税)。已交付产品中累计收款6,132.00万元。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年10月至今公司先后签署并公告的其他重大销售合同均已全部交付,相关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于 2012年1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进展事宜 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其中公司 2011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03,440,000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151,72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303,440,000 股增加为 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