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广东新曜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曜光电”)第三代高聚光(HCPV)型太阳能发电模组和发电系统的开发及产业化过程遇到较大的障碍,为控制和防范投资风险,公司拟退出新曜光电,终止对高聚光太阳能项目的投资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无负面影响,所得转让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择机投资其他项目。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2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三新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00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本公司实际对新曜光电的投资金额为对价,对公司有利,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信息披露内容充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十一、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东新曜光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5、新曜光电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截止2012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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