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概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116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关于爱康科技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