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补贴后,光伏亟待公平竞争的市场化环境

钟银燕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jianping 补贴光伏市场化环境
光伏、风电新政接连下发,威力震慑业内。业内呼吁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行业外部竞争障碍,为光伏和清洁能源发展营造相对公平的市场化竞争环境。与国外相比,一方面,国内火电发电的环境成本并未计算进去,决定了其长期低价垄断电力市场;另一方面,我国长期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模式,导致“电力价格倒挂”的壁垒未见松动。这些现实

光伏、风电新政接连下发,威力震慑业内。业内呼吁出台相关政策解决行业外部竞争障碍,为光伏和清洁能源发展营造相对公平的市场化竞争环境。

与国外相比,一方面,国内火电发电的环境成本并未计算进去,决定了其长期低价垄断电力市场;另一方面,我国长期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模式,导致“电力价格倒挂”的壁垒未见松动。这些现实,对可以跑起来的光伏和其他清洁能源造成最大的不公平。

结合当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在当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时期,政府应适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引导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行业很多的建议,本报记者梳理如下:

① 维持稳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空间。

补贴退坡是必由之路,然而光伏产业全产业链年产值高达5000亿元人民币,就业人数超过200万, 加之时逢国际贸易保护盛行,执行上需充分考虑行业可持续性问题。此外从目前风光上游制造产能看,风电和光伏年装机需维持在2000万千瓦和4000-5000万千瓦以上的水平更有利于产业链的升级换代和健康发展。

② 彻底解决风光存量项目的补贴拖欠。

当前,国家已经允诺率先下发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仍需加速兑现前六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拖欠。

目前风光发电项目补贴拖欠已达3-4年。补贴缺口持续扩大影响,造成行业严重三角债现象,并因为现金流的紧张,导致财务成本大大增加,影响项目投资收益率,增加企业的负担,最终阻碍光伏成本的进一步下降。因此,在制定增量补贴退坡方案的同时,更应妥善解决风光发电存量项目的补贴拖欠,继续做好电价附加的应收尽收工作,并对可再生补贴缺口进行科学梳理与测算,制定出支付方案或资产证券化方案。

③ 出台配套措施鼓励企业将荒漠变绿洲。

我国西部地区风、光资源丰富,具备低成本风光发电的优势,希望国家能源局和地方政府尽快启动一批基地项目(外送基地、领跑者基地、平价上网基地),以弥补可再生能源新增市场。目前,政府表态支持企业在西部戈壁、荒漠地区建设大型可再生能源基地,亟待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对于荒漠地区免征土地使用税,免除地方变相的各种附加费用,并对于光伏治沙所产生的生态保护实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西部资源优势,促进当地生态恢复,将荒漠变为绿洲。

④ 加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通道建设。

2017年,我国12条特高压线路输送电量3008亿千瓦时,其中3条风火打捆输送为主线路的风、光电量在总输送电量中占比约36%,外输电量仅为“三北”地区风光上网电量的8%。建议进一步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发挥电网现有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输送能力,加大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煤电联合外送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占总输送电量的比重指标。规划建设特高压外送通道,优先建设输送可再生能源为主且受端地区具有市场消纳空间的输电通道,推进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并结合智能微网技术和储能技术,优化东部电源结构,实现清洁能源高效综合利用。

⑤ 适当提高燃煤脱硫标杆电价,支持点对点或点对区域的可再生电力输送,鼓励跨省间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交易,价格由各省直接对接。同时引导光伏、风电行业通过技术进步降低成本,早日实现平价上网。

⑥ 考核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

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制定了各省级行政区域的市场主体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根据要求,2017年度全国还有21个省(区、市)没有达到2018年的配额指标。希望国家尽快下发考核办法正式稿,加大对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考核力度,明确各类电力相关主体共同承担可再生能源发展责任。

⑦ 为自发自用分布式项目完善配套措施。

通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和政策支持, 工商业主和广大民众已经开始接受分布式光伏这种用能形式,建议完善分布式就近消纳和市场交易体系以及储能设施的相关配套政策,以促进分布式的广泛应用。

⑧ 优化投资环境,降低非技术成本。

希望国家联合金融机构出台金融支持政策,各省简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和税赋,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集中公示制度,增加政策透明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地方政府可统一规划用地,降低用地成本,电网统一建设升压站和线路,降低可再生能源非技术成本。

⑨ 淘汰关停不达标的煤电机组。

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截至2016年底,我国30万千瓦等级煤电机组装机3.9亿千瓦,占煤电装机比重达41.6%。建议国家出台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甚至6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腾出容量空间以消纳可再生能源。

⑩ 继续支持光伏、风电高端制造业发展。

根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风电装备和光伏发电装备均位列15个能源装备发展领域。光伏和风电行业通过设备国产化,加大研发投入,加速科技创新,实现了发电成本价格大幅下降,已经成为我国少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希望国家考虑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近年来取得的宝贵技术成果以及行业对投资和就业的拉动作用,继续支持光伏、风电产业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升级,为“中国制造2025”战略提供强有力支撑。

⑪ 更新制定适宜行业发展的规划目标。

光伏的迅猛发展催生了调整“十三五”能源规划尤其是2019年后风光发展规划目标的需求,应尽快按照国家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以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战略部署,着力落实四个能源革命,重新优化十三五、十四五的规划目标,制定落实“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和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的工作方案,发达地区承担更多消纳清洁能源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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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提出我国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近年我国可再生能源事业取得长足进展。2017年我国光伏、风电装机规模均居于世界第一,光伏和风电装机已分别达到16367万千瓦和13025万千万,在“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和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

随着光伏、风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度电成本不断下降,已经初步具备平价上网的条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进入只需少量政府补贴甚至不需要补贴的阶段。光伏、风电行业不再依赖补贴、早日实现平价上网对于可再生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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