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内容进行细化,作了进一步规定。《实施细则》结合宁夏实际,旨在通过规范备案流程、强化技术标准、完善市场机制,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根据《实施细则》,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备案”原则,由投资主体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项目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建筑结构安全要求,采购设备需满足技术标准。电网企业需制定差异化接入制度,提供“一站式”并网服务,保障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步建成。 《实施细则》依据《管理办法》明确划分项目类型,包括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规定各类项目的电压等级与装机容量上限。与《管理办法》的内容相比,《实施细则》要求电网企业免费为接入380/220伏低压配电网的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接入系统相关方案,扩大了电网企业的服务范围,降低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投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