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维护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国际")就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德")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维护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国际")就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德")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讼申请和财产保全申请。近日,环欧国际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3)闵民二(商)初字第593号]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闵民二(商)初字第59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雨田,董事长 被告: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ZHENGRONG SHI,董事长 2、诉讼起因 环欧国际与上海尚德双方签订数份《硅片采购合同》,合同对双方的履行、合同的数量、质量标准包装和运输、买方发货通知单和卖方交付货物验收、价款和支付以及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等均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严格履行合同,向被告按时、按量、按质地交付货物,被告则未能按时给付原告相关的货款。 经双方对账,被告向原告出具"往来询证函"中明确载出2013年2月28日,被告应付原告货款为113,439,530.41元。但被告迄今未履行给付上述货款的义务,已违反合同构成违约。原告现就有关合同名下的拖欠货款,向被告主张权利。 3、诉讼请求: (1)要求判令上海尚德给付环欧国际货款人民币97,430,276.80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财产保全申请: 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上海尚德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7,430,276.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裁决情况 公司收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闵民二(商)初字第593号],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告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97,430,276.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重大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13)闵民二(商)初字第593号] 2、《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3)闵民二(商)初字第593号]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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