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11人,实际参会10人,丛培金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变动的议案》 同意丛培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杨开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杨开俊先生为公司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杨开俊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 票。 杨开俊先生简历:男,出生于1954年,大专学历,现任公司项目投资负责人;曾任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总指挥、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树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高树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树良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票9票,赞成票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高树良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高树良简历:男,出生于1978年,硕士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 直拉制造部主管工程师、区熔制造部主管工程师、晶体事业部主管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环光伏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环光伏投资的公告》 表决票10 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8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4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原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丛培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丛培金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辞去公司以上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丛培金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丛培金先生在任职董事及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8日 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 公告编号:2013-4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环光伏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光伏")系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环光伏目前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拟投资中环光伏40,000万元人民币,依据2012年末中环光伏净资产(经审计)与股本的比例(2.04:1)折算,公司投资40,000万元人民币折合中环光伏约19,0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中环光伏48.72%的股份,环欧公司持有中环光伏51.28%的股份。 2、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系由本公司投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2、公司名称: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宝力尔街 法人代表人:沈浩平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硅棒(锭)和硅片、半导体材料及相关产品的制造、销售和技术研发,单晶硅、多晶硅材料来料加工,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3、中环光伏的经营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中环光伏总资产456,372.10万元,净资产40,720.51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138,384.48万元,净利润-3,326.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4、本次投资情况: 本次投资后中环光伏注册资本为39,000万元,公司将持有中环光伏48.72%的股份,环欧公司持有中环光伏51.28%的股份。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公司的优势,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目标,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受产业政策、经济环境、国内外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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