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有序做好售电侧改革工作,结合吉林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原标题:吉林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 来源:国家发改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有序做好售电侧改革工作,结合吉林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为用户提供更多的用电选择权,提升售电服务质量和用户用能水平。逐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提高供电安全可靠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方向。通过逐步放开售电业务,进一步引入竞争,完善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售电市场。 坚持安全高效。售电侧改革必须满足供电安全和节能减排要求,优先开放能效高、排放低、节水型的发电企业,以及单位能耗、环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产业政策的用户参与交易。 鼓励改革创新。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采用公示和信用承诺制度,不实行行政审批。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促进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互动,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完善监管机制。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开放,建立规范的购售电交易机制,在改进政府定价机制、放开发电侧和售电侧两端后,对电网输配等自然垄断环节和市场其他主体严格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 (三)工作目标 通过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培育多元化的售电侧市场主体,提高用户的参与度。通过电力市场竞争和需求侧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促进互联网、节能服务等技术的应用。以售电侧改革为突破口,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进程,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建成规范、高效、公平的吉林省电力市场。3至5年内,除保留必要的公益性发用电计划之外,放开全部发用电计划。 二、售电侧市场主体及权责 (一)电网企业 电网企业是指拥有输电网、配电网运营权(包括地方电力公司、趸售区域供电公司),承担其供电营业区保底供电服务的企业,履行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的基本责任。当售电公司终止经营或无力提供售电服务时,电网企业在保障电网安全和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供电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内容和质量要求向相关用户供电,并向不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和无议价能力的用户供电,按照政府规定的目录电价执行。若营业区内社会资本投资的配电公司无法履行责任时,由政府指定其他电网企业代为履行。 电网企业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电力普遍服务,保障基本供电;无歧视地向市场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各类供电服务;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向市场主体提供输配电服务,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收购分布式电源发电;受委托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有关电力统计工作。电网企业按规定向交易主体收取输配电费用,代国家收取政府性基金;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结算依据,承担市场主体的电费结算责任,保障交易电费资金安全。 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新增配电公司与电网企业拥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绝对控股的,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同时拥有供电营业区内与电网公司相同的权利,并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国网吉林省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视同增量配电业务,按照实际覆盖范围划分配电区域。 (二)售电公司 售电公司种类:第一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二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三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售电公司定位:售电公司应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售电公司可以作为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遵守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及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购售电合同,承担保密义务,除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不得泄露用户其他信息,服从电力统一调度管理,科学管理用户负荷,逐步形成一定比例的需求响应能力。鼓励售电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增值服务。 配售电公司的区别: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只能有一家企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有多家售电公司售电。 鼓励发展方向:发电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能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允许电网企业组建独立法人、独立运作的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能源电源或微网的用户可以委托售电公司代理购售电业务。 (三)电力市场交易用户 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分为直接交易用户和一般用户,直接交易用户指进入吉林省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准入目录的电力用户;一般用户指除直接交易用户以外政策允许进入市场交易的其他电力用户。 电力市场交易用户应和其他相关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权利义务,约定交易、服务、收费、结算等事项,并依法履行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