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别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郭燕 超日太阳能风险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存在的以下风险: 因公司2011年度亏损,且预计2012年度公司亏损13.69亿元,按照《深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存在的以下风险:
  因公司2011年度亏损,且预计2012年度公司亏损13.69亿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11超日债”将自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已由2013年4月18日变更为2013年4月25日,详见公告2013-052《关于变更年报披露时间的公告》)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
  根据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倪开禄先生及倪娜女士收到的木里煤业发来的《关于暂停〈上海超日太阳(3.37,-0.02,-0.59%)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意向书〉的函》(具体信息详见公告2013-034《关于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暂停执行的公告》),公司于2013年1月30日披露的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协议现暂停执行。
  再次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股票及“11超日债”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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