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eldCo 似乎在中国的光伏电站运营商中,正在掀起一股热潮。
专访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能源金融专家郭剑寒YieldCo 似乎在中国的光伏电站运营商中,正在掀起一股热潮。 “YieldCo是一种新兴的新能源融资工具,起源于美国 ,现已传播至欧洲,在欧美光伏行业都有不少成功的案例。” 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能源金融专家郭剑寒对记者介绍。 “我们很欣喜地看到,国内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如协鑫和阿特斯都表示要尝试YieldCo,打造自己新的融资平台。这是一种积极和有益的探索”,郭剑寒同时强调,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金融制度环境和光伏电站运营水平,与美国差异很大,因此中国移植美国的YieldCo模式将面临诸多挑战。 郭剑寒是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兼具中国律师资格,现于中国民生银行从事能源投行业务。曾就职于某著名投资银行多年,在传统能源、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境内外并购交易、股债权融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详解YieldCo的架构 记者:从投资机构的角度来看,什么是YieldCo?其典型架构是怎样的? 郭剑寒:YieldCo是一种收益导向(yield-oriented)的融资模式,它是由某母公司创设的持有一定规模资产,并将该资产产生的部分现金流以股息(dividend)形式按年或按季支付给股东的子公司,且多通过上市来公开募集资金。与传统上市公司不同,YieldCo的投资者更关注公司现金流的长期稳定,而非盈利能力的快速增长。YieldCo创设的核心目标是募集低成本资金。 我们以NRG Yield为例来看看YieldCo的典型架构。首先,母公司NRG Energy将其拟置入能源资产纳入NRG Yield LLC旗下。其次,母公司创设NRG Yield(YieldCo)并上市募集资金,完成后公众股东持有A类普通股,享有YieldCo的100%收益(economic interest)和44.7%投票权,母公司则持有B类普通股,不享有YieldCo收益但享有55.3%投票权,能够对YieldCo实施控制。再次,YieldCo用募集到的低成本资金获得NRG Yield LLC的100%A类份额,成为NRG Yield LLC的独家管理人并享有其44.7%收益,母公司则持有NRG Yield LLC的100%B类份额并享有其55.3%收益。最后,实际控制能源资产的NRG Yield LLC可以用该笔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高成本融资或用于项目建设。 在这一架构下,母公司通过55.3%投票权对YieldCo实施控制,同时通过在NRG Yield LLC中的B类份额获得资产55.3%收益。YieldCo通过成为NRG Yield LLC的独家管理人实现对资产的控制,并通过LLC的转嫁税收实体功能(即LLC层面不缴所得税),将其享有的资产44.7%收益传导给公众股东。 记者:为什么会出现YieldCo模式? 郭剑寒:YieldCo与早先出现的MLPs(如Brookfield Renewable Energy Partners)和REITs(如Hannon Armstrong Sustainable Infrastructure)类似,都是收益导向的融资方式,且均可在美国公开上市交易。 YieldCo是Yield Corporation的简写,而且这个Corporation属于美国法上的C-corporation.YieldCo模式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以C-corporation成熟的税务规则来应对MLPs和REITs面临的一些税务处理问题。 例如,MLPs份额持有人需要处理繁杂的K-1表格,REITs的股东层面所得税率较高,而且MLPs和REIT的转嫁税收实体功能(即仅在份额持有人或股东层面纳税)也备受诟病,需要重新立法支持或对其法律适用进行澄清。值得注意的是,像NextEra Energy Partners这种采用合伙架构但却选择按照C-corporation纳税的企业,也被视为YieldCo的一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