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光伏行业出现的内卷式竞争加剧、低价中标、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是企业扩产、地方招商、资本追捧、低价竞争、国外打压等多种因素叠加形成,最终导致光伏产业国内国外两头卷、辛苦到头不挣钱。” 在近日由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办的“光伏行业2024年发展回顾与2025年形势展望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新能源处处长邢翼腾一语道破光伏行业内卷现状。 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光伏行业健康发展对于推动能源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加强行业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维权共建有序市场已经成为行业共识。但业内人士也呼吁,要反对内卷式恶性竞争,企业在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的同时,也应担起产业发展的责任,如何通过知识产权治理创新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产业主导权,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新课题。 “内卷式恶性竞争”趋势化 不久前,天合光能针对阿特斯的一起10亿元专利诉讼,再次揭开光伏行业内卷现状的冰山一角。 据天合光能公告,公司分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对于公司两项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6.07亿元、4.51亿元(共计10.58亿元),并承担案件涉及的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 阿特斯则回应称,天合光能基于该两项专利的索赔,缺乏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且此前已经起诉天合光能侵害阿特斯的两项专利权,要求天合光能停止侵权,并向公司合计赔偿人民币1亿元,案件正在审理中。 除上述案件外,近年来光伏行业专利诉讼不断,如晶科能源起诉隆基绿能专利侵权案,天合光能与江苏中清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清国投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发明专利纠纷等。 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一些诉讼的产生,并不符合企业依靠知识产权获取快速发展的初衷,而是出于不理性的市场竞争。 “如果购买专利是为了保护自己,同时促进自主原创,那是好事。但如果拿了专利后,只是为了用专利来制约别人,那就是另外一种说法。”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曾如此表示。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看来,我国光伏产业正处于由规模优势向创新优势转型的关键阶段。在这一转型过程中,知识产权竞争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方面,企业的创新意识和专利意识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已成为产业竞争的核心要素;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竞争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异化”,一些企业将其作为打压竞争对手的“武器”,借此来垄断市场、霸占市场甚至演变成“内卷式恶性竞争”的新动态。 产业调整中技术创新尤显重要 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超乎预期,装机量达到277.57GW,同比增长28.3%。但2024年光伏行业发展形势并不乐观。比如出口方面,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约320.2亿美元,同比下降33.9%。价格方面,多晶硅价格下滑超39%,硅片价格下滑超50%,电池片价格下滑超30%,组件价格下滑超29%。 “企业亏损面持续扩大,行业现金流危机加剧。”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指出,在价格快速下降的情况下,企业盈利空间被严重压缩,行业面临系统性风险提升。 王勃华表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离不开对知识产权治理的优化升级,这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政策驱动,近年发布的《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等,都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着墨颇多。二是企业行动,近来企业的行动步伐在加快,首先是申请专利数量的增长速度在加快,去年同比增长14%,累计申请量已经占到了全球申请量的55%;其次就是光伏领域专利侵权的诉讼明显增多。 在政策方面,政府部门亦倡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工信部2024年11月发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提出,光伏制造企业具有应用于主营业务并实现产业化的核心专利,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且近三年未出现被专利执法机构裁定的侵权行为。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开发、应用和保护,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邢翼腾表示,一方面,行业主管部门正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行业协会也应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公平竞争,加强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引导企业在海外差异化合理布局,巩固和提升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 构建光伏产业协同创新治理体系 “光伏产业的知识产权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和标志性意义。”马一德认为,一方面,作为能源革命的重要载体,光伏产业肩负着支撑“双碳”战略、引领绿色转型的重要使命;另一方面,光伏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光伏行业的知识产权治理创新对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意义。如何平衡创新保护与技术扩散、如何协调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如何处理国内竞争与国际竞争的关系,是整个行业需要思考的问题。 马一德同时表示,破解当前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竞争困局的关键,在于实现治理理念、治理机制和治理工具的系统性创新。 首先,构建多层次协同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生态共同体”,通过专利共享、技术协作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伙伴共同创新。探索建立光伏产业创新联合体,统筹推进大尺寸硅片、高效电池等关键技术的协同攻关。 其次,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例如,在硅片切割、电池封装等基础工艺领域,可以通过建立专利池降低行业创新成本。还可在主流技术领域,探索建立专利联营机制,避免恶性竞争和内耗。 第三,创新治理工具。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对全球专利态势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通过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技术发展趋势进行预判,为企业创新决策提供支持。同时,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系统,重中之重是要关注欧美市场的专利诉讼新动向。 “光伏产业是我国参与全球竞争的优势产业,知识产权治理创新是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马一德表示,各方应立足光伏产业发展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构建符合光伏产业特点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光伏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更高水平、更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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