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居民光伏的“布道者”?

张广明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编辑:wutongyufg 地方政府居民光伏发电
在宏观经济走势很可能较长时间内处于低迷的情况下,寄望于利用工业屋顶来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越来越不现实。在这种情况下,类似南昌这种发展居民自用光伏的模式则显得更为务实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 2015/08

  在居民光伏应用的普及方面,地方政府似乎正充当着“布道者”的角色。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表示,将出台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在3年内选择1000户有条件的居民屋顶建设户用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每户不超过5千瓦,力争完成总量5兆瓦的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
  资料显示,这是该省继两年前实施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后,在大力推广居民光伏应用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
  无独有偶,西安市也于近日发布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其中特别提到,将建设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街区)及示范村30个。到2017年底,示范镇光伏应用规模不少于10兆瓦,农业农村光伏发电应用规模不少于60兆瓦。
  就现有情形来看,在宏观经济走势很可能较长时间内处于低迷的情况下,寄望于利用工业屋顶来推进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似乎越来越不现实。毕竟,对于一个回报期高达25年的投资而言,需要承担的高风险不言而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类似南昌这种发展居民自用光伏的模式,则显得更为务实。
  当然,在地方政府不遗余力推广民用光伏的背后,希望以此扶持本地制造业的意图也非常明显。而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所展现出来的业务模式,在某种程度上与眼下正在兴起的“专车”等互联网应用颇有异曲同工之处,也就是通过一定的资金补贴来人为的创造前期市场需求,当推动该应用或产品在更大范围内普及后,逐渐激发和形成真正的源自市场自发的需求。
  不过,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控制不出现利益寻租以及对整个产业秩序带来负面的影响,则可能是在很大程度上左右这一模式能否顺利运行的关键。
  这无疑需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操作流程来予以保证。
  否则,一旦在应用推广中出现因产品质量等原因而影响后续电站正常运营的情况,就可能将最终坏了地方政府精心布局的这步好棋,导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局面。
  
  地方力推
  作为光伏大省之一,江西在推广光伏应用方面,可谓不遗余力。
  继两年前推出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后,南昌市近日宣布,将推出千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该方案,南昌市计划2017年底在全市建成1000户居民屋顶光伏示范工程。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则包括居民自建模式和政府同意组织建设模式,以及鼓励各地创新探索其他有效率的建设营运模式。其中,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由县、区当地政府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坯房改造和廉租房等工程,统一组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市能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给予投资补助。
  为了推进此次示范工程,南昌方面表示,示范工程享受市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3元/瓦。按照不同建设模式将补助分别发放给居民或县区政府部门指定的建设单位。
  除了南昌之外,同属省会城市的西安,日前也推出了推进光伏应用的措施。
  根据西安发布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将按照2015年60兆瓦、2016年70兆瓦、2017年70兆瓦左右规模布局,到2017年底,建成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50个,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居住小区)10个,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镇(街区)及示范村30个,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不少于200兆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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