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气候资源”等条例鼓励推广太阳能技术

2012-11-30 10:24:33 太阳能发电网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通过了《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其中,《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气候资源开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通过了《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
  其中,《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有计划地组织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鼓励和支持推广应用小型风电和太阳能技术,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国家规定执行。
  此外,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及气候资源评估与区划报告,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有关部门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时,应当同时报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作者: 来源:金黔在线 责任编辑: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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