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入网设限6兆瓦内情:能源管理体制理不清

2013-01-30 11:13:01 太阳能发电网
尽管国家的太阳能产业政策正在向积极方向转变,但在未来太阳能发电并网的问题上,来自电网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旧有限。 与政府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发电,并给予无设限并网政策不同,由国家电网[微博]公司(下称“国网”)去年10月26日出台的《关

  在操作的可行性上,她举了一个例子,在并网手续的时间上,能不能压缩到《意见》要求的45天之内?各个部门都有争议。A部门认为自己负责的领域5天不够,B部门也这么说。经过反复讨论,最终的结果是——并网手续缩到45天。
  山东青岛市的徐鹏飞是《意见》发布后国内首个提出分布式光伏并网申请的居民用户。他对本报记者说,从2012年11月7日电话咨询,到12月3日正式提出申请,再到12月21日正式并网发电,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了不到20天的时间就并入山东电网。“国网很给力。”他说。
  “现在还有说我们不好的,我很受打击。”蒋莉萍笑着说。
  理不清的能源管理体制
  有观点认为,中国应该先对目前的能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但中国在没有进行能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提下,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势必产生各种的问题。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有关部门出台任何一项与促进分布式能源发展有关的政策和规定,都非常困难;二是,尽管这些政策和规定在大原则上都已明确,但来自外面的阻力都使之难以执行。
  能源管理体制的改革,其中艰难,可以从2002年中国的电力体制改革中找到一点答案。当时电力体制由于政企不分、厂网合并的集中垄断而受到社会的责备。中国的电力体制原是在苏联人的帮助下而建立起来的。
  “电力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一些同志觉得挺心疼。长期以来都是这样的体制,现在给拆了,心里不好受。”国家能源局前局长张国宝后来在接受媒体的采访时回忆说。
  时至今日,历经整整一代人的时间,电力体制改革尚未达到当时的目的。按照当时国务院对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除了厂网分开,还要实现输配分离。但后者至今依旧没有一个解决的时间表。
  就像电力体制改革一样,能源管理体制的改革,更是阻力重重。
  据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应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问题,直至《意见》出台才得以初步的解决。
  业界普遍认为,中国能源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是缺乏集中统一和高级别的能源管理机构,直接导致了新能源和电力、电网、传统能源间缺乏统一协调和集中规划。
  这具体表现在,电价权和电站项目审批权在发改委,电力监管和电力业务许可证在电监会,前者都是部级单位,而负责新能源规划和能源节能的政策、光伏电站特许项目招标的能源局,则仅是副部级单位。值得一提的是,电力调度权在国网。而作为央企的国网亦是副部级单位。
  关于能源管理体制的混乱,孟宪淦举例,仅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电价上,目前中国就有三个不同的标准——一个来自发改委,一个来自财政部,另一个来自能源局。
  要理清能源管理体制,业界指出,中国似乎需要一个能够统调新能源、传统能源、电力、电网的高级别能源部门。
  至今,上述问题何时才能理清仍是一个谜。

 

 

 



作者:林春挺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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