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产业是比较幼稚的”
《太阳能发电》杂志:那么,在您看来,光伏业当下的困境,是由于过去十年高增长之后的必然调整呢,还是因为自身的发展遇到了瓶颈?
赵玉文:我先说说这个困境。一般产业发展都有一个规律,就是波浪式的发展,时而会供不应求,时而会供过于求。这就像猪肉的价格一样,市场价格一高,就会拉动养猪业的发展,慢慢供应就会多起来,这样猪肉的价格就会逐渐降低;价格一降低了,养猪的人就会减少,这样价格就又上去了。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由供不应求到供过于求,再到供求平衡。
光伏业除了具有这样的一般性产业的发展规律以外,正如我刚才所讲,它还受到各国政策法规推动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大环境对这个产业的影响会比一般产业要大得多。比如金融危机会造成融资困难,使得这个行业的波谷会更宽更深,波动也更剧烈。
2009年至2010年是一个供不应求的阶段,发展很快。特别是在2010年,市场年增长率是140%。这样高的增长率,可以想象对投资的拉动会有多大。那个时候,不管大小企业,都有钱赚,因此大家一窝蜂都来投资光伏。这种投资,具有很大的无序性和盲目性,而且还有很大的惯性,其中已经蕴藏着过剩的必然。
到了2011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来临,光伏市场的融资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可即使如此,2011年光伏的年增长率仍有70%,虽然相对2010年来讲下降了一半,但相对其他产业而言,仍然是高得不得了的。
于是,此前140%的增长率拉动的投资惯性,相对于70%的增长来讲就出现了相对过剩,就造成了生产能力过剩、库存过剩,在市场增长率下降的时候,就显得供过于求。
供过于求怎么办?大家就会相互竞争,于是价格就开始往下掉,就造成了市场相互压价。价格竞争也是无序、盲目的,带有相互的倾销。
这就是光伏业低迷的开始。
另外,相比全球光伏产业来讲,中国光伏产业是比较幼稚的。我们进入WTO才十年的时间,国外的市场经济已经发展几百年了,由于其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在运作产业,因此在这次全行业的低迷中受到的伤害相对要小一些。
我们这个市场幼稚在什么地方呢?
一个市场成熟与否,首先表现在企业家的诚信程度上,其次则是一个意识,不能违背市场原则。我们的企业,在市场供不应求时表现出来的投资盲目性,以及在供过于求时相互倾压的非理性,都要远远高于国外企业。
比如,在硅材料最紧张的时候,国际市场也就60-100美元/ 公斤,我们却把价格抬高到了300-400美元/ 公斤。这个价格在国外市场是没有人买的,只有中国企业相互抬价。
等到供过于求的时候,我们的压价也比国外厉害。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有一个基本的底限——不违反游戏规则,在压价到接近成本的时候就不会再压价,因为低于成本就是倾销,而倾销是违反市场规则的。市场经济有一个成本红线,到了这个红线,我宁可破产,绝不会以违背市场原则的方式进行倾销压价。
而我们现在的情况,是违背了市场原则还不知道。因此,国外市场对我们的双反,我觉得换一个角度来看,也不是一件坏事,我们可以从中去学习、去反思很多东西。
由于严重的经济危机,加上企业的不成熟,更加重了我们受伤害的程度。但每个公司受伤害的程度又不一样,谁在这个过程中违反游戏规则越多,谁受到的伤害就越大,比如赛维和尚德,之所以最危急,其实就是因为他们在其中犯规比较多。
总的来讲,光伏行业的问题在于波动周期更频繁、波幅更大,在低谷时的竞争也更激烈,优胜劣汰机制反应也最明显,因此对于产业的伤害相对也更大一些。
《太阳能发电》杂志:目前有不少地方政府都在出面救企业,您怎么看待这一做法?
赵玉文:当初我们遇到危机的时候,大家有两种想法。其中一种就是让企业优胜劣汰,政府不要管,该破产就破产。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就是这样,因为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很清楚,我对你的支持是有统一的政策法规,比如税收、上网电价等。
可在中国,一说到新兴产业,还有很好的利润,那么从GDP的角度来讲就不仅仅是企业家的事了,而成为了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一个标准。于是,为了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地方政府不惜在土地、税收、融资等方面许下很多优惠条件。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的企业发展确实很快。
但是,这种快带有很大的非市场经济因素,是一种以全民的资源来换取的发展,等到企业破产的时候,就会绑架政府,而政府与银行有关,与信贷、税收有关,同时还与百姓就业有关。于是,一旦企业破产,损失的就不只是这个企业,还有政府拥有的人民的资产,所以政府会通过施救来将其中的损失尽量降到最小。
因此,政府要帮助这些大企业度过难关,我们也要有一种理解的态度,它们要真能渡过难关,也是一件好事情。不过,在帮助这些企业渡过难关的时候,政府其实也在思考,要是下一次再出现类似情况,肯定就不会这样去救援了。
当然,最好的办法,还是要从市场经济层面去进行整合。什么是整合?其实就是优胜劣汰。优胜劣汰是一个市场机制,是依靠市场自身的功能去发挥作用,而不是人为地“拉郎配”式的兼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