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度政策保障
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机制,加大对高新区和产业化基地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科技企业创业的制度政策,研究和制定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举措,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的市场环境,完善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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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成长潜力巨大的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即代表着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着产业发展的方向,具有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等特征。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把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作为现阶段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是指在工业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信息技术和现代化理念发展起来的信息和知识相对密集的服务业。现代服务业既包括新兴服务业也包括对传统服务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其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在《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将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系统外包、制造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化教育教学、数字文化、数字医疗与健康、数字生活、数字旅游、空间位置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研发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新创业、科技咨询和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业作为现阶段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
3.全国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全国技术市场合同交易总额是指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合同交易总额中的技术交易额可以反映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规模。
4.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目前,国务院已批准支持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5.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国家高新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旨在促进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形成和发展的国家级产业开发区,主要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推进科技产业化进程,形成我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到2010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到83家。
6.“三类园区”:三类园区是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据此对国家高新区开展分类管理。其中,“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以中关村科技园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深圳高新区、西安高新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成都高新区等作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试点和示范。“创新型科技园区”是指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经济、文化、科技、产业和生活等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城市功能区,真正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区域创新体系的中枢的国家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