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债被投资者整体抛弃

2013-04-01 11:05:40 太阳能发电网
      曾经一度辉煌的中国光伏产业在瞬息变化的经济波涛中彻底失败。无论是无锡尚德还是江西新余的赛维,或是上海的超日太阳,如今都在沉重的债务中挣扎着。就在这时,债券市场迎来了又一只太阳能光伏企业的公司债——13晶科债。   该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发行票面利率高达8.99%。发行人是一个外商独资企业,名为晶

   

  曾经一度辉煌的中国光伏产业在瞬息变化的经济波涛中彻底失败。无论是无锡尚德还是江西新余的赛维,或是上海的超日太阳,如今都在沉重的债务中挣扎着。就在这时,债券市场迎来了又一只太阳能光伏企业的公司债——13晶科债。

  该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发行票面利率高达8.99%。发行人是一个外商独资企业,名为晶科能源有限公司,评级机构是中诚信,担保人则是江西上饶市国资委旗下的上饶城投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该债券发行时的主体评级为AA-,但是在发行成功的几天后,同一个评级公司却突然降低了对发行人的评级。

  这不能不让投资者感到几分蹊跷。如果购买这只债券的机构投资者,其内部风控规则只允许购买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都在AA-以上的债券的话,那么账户经理不是会非常尴尬吗?而现在再看评级公司当初对发行人给出的原始AA-评级后面的“稳定”二字,多少有些讽刺之意。

  当然,我们更需要分析的是,为何一个由地方国资委旗下的城投公司全权担保的债券竟然会发到8.99%的利率,要知道,这已相当于无担保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票息了,着实不能不让人惊叹。

  梳理担保人的情况可见,担保人截至2011年末的审计报告中总资产为127.88亿元,负债为53.6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1.92%,2012年发债13亿后,预估资产负债率上升到47.3%。资产中72%为存货,存货中土地储备71.68亿元,开发成本20.33亿元,主要为担保人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账面价值;18.6%为应收款项,应收款主要为财政局的项目回购款,其他为项目投资款。

  担保人有息债务占比较高,达76.6%,但债务结构良好,短期有息债务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仅7.2%,金额较大的长期借款的期限基本在7~10年。2010年所发债的到期日为2017年(在2015年有回售选择权),2012年所发债的期限是7年期,从2015~2019年每年偿还2.6亿元,而13晶科债的到期年份在2019年(2016年有回售选择权)。可以看出,担保人的偿债压力主要集中在2017~2019年间,总体上财务状况尚可。

  由此,可以认为,13晶科债其实相当于一个城投债的光伏企业债,从其8.99%的发行利率中,我们可以推算出现在市场对光伏产业的信用溢价:8.99%(13晶科债收益率)—6.50%(12饶城投债中债估值)= 2.49%,这个2.49%只是当前债市整体近5%信用溢价中光伏产业的溢价部分。鉴于饶城投的背景,如果我们可以认定担保函的实效性,那么这2.49%的光伏溢价显然过高,如此大的无风险套利的存在,让我恍然间有种感觉,一个促发信用互换的债市快要来到了!

 



作者: 来源:投资者报 责任编辑: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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