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25MW光伏电池(非
晶硅)产业化项目
否
35,000.00
26,000.00
371.84
24,295.04
93.44%
2010年3月
1,832.61
否(注1)
否
2、15MW光伏电池(晶
体硅)产业化项目
否
20,000.00
19,000.00
---
17,251.92
90.80%
2010年3月
(27.53)
否(注2)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000.00
45,000.00
371.84
41,546.96
92.33%
2010年3月
1,805.97
超募资金投向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25MW光伏电池(非晶硅)产业化项目主体建筑与主要配套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经正式达产。
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项目主体建筑与主要配套设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经正式达产。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
1.由于欧债危机及市场因素的影响,与上市前相比,产品售价大幅下降,销售利润率下降;
2.由于公司大部分产品为出口销售,主要以欧元和美元结算,欧元、美元汇率与上市前相比大幅下降,汇兑损失超过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09年3月16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拓日新能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实施地址和实施
主体的议案》,公司从业务布局和发展规划考虑,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项目”实施地址由深圳变更为四川省乐山市拓日新能(乐
山)光伏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之保荐意见书》,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3,254.14万元。
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MW光伏电池(晶体硅)产业化募集资金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本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6,132.8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的议案》,将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履行了相关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