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吉瓦光伏中心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同时,公司与SunPower Corporation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2012年9月4日,公司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SunPower Corporation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GW高效光伏中心项目框架协议》,同日,公司与SunPowerCorporation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资企业意向性条款清单》。
2012年12月4日,公司与SunPower Corporatio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2013年3月21日,由于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成立前的审批程序,为确保吉瓦光伏中心项目按计划实施,经四方股东协商,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源”),负责吉瓦光伏中心项目的一部分——和林格尔县2,000 MW(2吉瓦)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事宜。
目前,吉瓦光伏中心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环能源”)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给呼和浩特 市发展改革委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环能源 (内蒙古)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20MWp 结合设施农业 7 倍聚光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函【2013】258 号)。
通知称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范围内开展 20MWp 结合设施农 业 7 倍聚光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并要求呼和浩特市发展改革委指导中 环能源开展测光、选址、电网接入、环境保护、节能等各项前期工作, 落实建设条件,具备核准条件后,按程序上报核准。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