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96亿光伏项目触土地“红线” 涉嫌未批先建

2013-07-24 10:32:44 太阳能发电网
曾因子公司非法占地,遭到国土部门行政处罚的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陕西有色)再次陷入“用地违规——罚款——再违规用地”的怪圈。 此前,在光伏产业筹谋已久的陕西有色,曾抛出投资96亿元,建设1GWp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的计划,由其子

事实上,在用地问题上,陕西有色曾有过“劣迹”。2011年5月,榆林市国土局曾对陕西有色子公司非法占地一事进行处罚。
 

  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官网显示,2010年8月,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平整工业场地和进行生产车间的建设,占地2642亩,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未批先建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榆林市国土资源局对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2642亩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880.67万元。

  记者粗略统计发现,从2010年8月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到2011年10月光电科技1GWp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动工,陕西有色两全资子公司先后涉嫌非法占地3600多亩。
 
  涉嫌信披违规

  陕西有色募投15亿元布局的光伏项目,不仅仅是涉嫌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更牵扯出其募集说明书的诸多问题。

  今年3月,陕西有色发行总规模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全部用于其子公司光电科技年产1GWp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然而,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陕西有色只提及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土地手续问题则避而不提。此外,陕西有色在2月26日发布的声明中称,“近三年内公司不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亦与事实不符。记者注意到,2011年5月,陕西有色子公司非法占地,曾遭到过国土部门的行政处罚。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记者表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使用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土地,并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给与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记者亦向陕西有色进行求证,该公司相关人士则告知相关领导均外出,不便接受采访。
 
  项目违规“秘而不宣”

  3月6日,陕西有色在全国银行间债市发行15亿元的企业债正式交易流通,债券名称为“13陕有色债”,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15亿元将全部用于公司年产1GWp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该项目位于咸阳市渭城区,总投资96亿元。

  根据规划,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成500MWp/a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线和1GWp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再建500MWp/a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线。



作者:张静 王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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