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任务依然艰巨。
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到2012年底,全国还有273万人没有用上电。虽然无电人口数量不多,但这些人口主要分布在西部偏远地区,地域辽阔,居住分散,自然条件差,经济状况差,工程投资大,施工难度大,经济效益差,解决用电问题的难度很大。
(三)3年内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具备较好的条件。
主要体现在:一是各方共识高度一致。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纳入工作计划。承担建设任务的电力企业社会责任感强、建设热情高。二是解决方案比较清晰。国家能源局已经组织有关省区发改委(能源局)和电力企业,开展了无电状况调查,编制了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明确了有关各省区的建设任务、技术路线、责任区域、具体项目和项目法人等。三是建设资金落实。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资委,以及各大电力企业的积极支持下,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所需294亿元投资得到落实。
三、定目标、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大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3年内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一)一定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到2015年底,全国273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必须得到全部解决,其中电网延伸解决154万人用电,光伏独立供电解决119万人用电,项目合计583个,总投资294亿元。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光伏独立供电建设任务,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电网延伸工程建设任务。内蒙古、新疆兵团要于今年底前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二)一定要落实各方责任。
有关省区人民政府是解决本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的责任主体,负责无电状况调查核实、责任区划分、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等。省级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落实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完成后,由于移民搬迁、分户等新出现的暂时性无电问题,由地方政府负责。各项目单位负责工程实施以及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长期可靠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