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建筑再定位

2013-08-26 15:30:05 太阳能发电网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2013年8月刊) 策划:《太阳能发电》杂志编辑部 统筹:建平 采写:张广明 据不完全统

 

  以谁为主?
  建筑业人士对当前一些屋顶光伏项目所表达的非议,其实反应出了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光伏应用在与其他行业的结合中,是仍然将自己放在主导对位,还是把自己定位在一个附属的位置上?
  住建部在2011 年发布的《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中称,示范项目应以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建材型光伏构件、普通型光伏构件应用为主,建材型光伏构件指将太阳能电池与瓦、砖、建材、玻璃等建筑材料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建筑构件或建筑材料,如光伏瓦、光伏砖、光伏屋面材料、光伏玻璃幕墙等;普通型光伏构件指与建筑构件组合在一起或直接作为建筑构件的光伏组件。
  在项目的监督管理方面,上述通知则表示,地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光电建筑应用设计列入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内容,保证设计环节按照申报内容执行。同时,应根据示范工程的进度,定期组织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对光伏系统的安装进行监督,对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
  而从一些光电建筑项目的实际验收情况来看,均是由当地的建设部门作为验收的主体。这些信息表明,对于光伏建筑项目而言,其占主导地位的应该是建筑业。
  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梁俊强则认为,应制定一套可供光伏建筑应用集成系统参考的标准,并组织相应的机构来推动标准的设施,以引导规范光伏建筑行业,提高一体化的应用建设水平。
  而在上述通知中,对标准的标注为,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积极研究制定本地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的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各地应积极引导和支持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技术的集成、开发和应用示范,优先支持一体化水平较高、技术适用性较强、示范作用显著的太阳能光伏建筑构件产品的研究开发。



作者:《太阳能发电》杂志 来源:《太阳能发电》杂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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