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却将针对特定项目的咨询复函,作为所有核准项目的一项核准前置条件。“路条”审批由此产生。
“实施核准制之后,为规避前期工作的风险,地方政府或企业会首先向发改委咨询投资项目是否列入规划。本来是一项咨询,却演变成了发‘路条’、跑‘路条’。”前述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这实际上成了投资主管部门私设的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一个投资项目只有在拿到“路条”之后,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
“路条”成为决定项目生死的第一道许可。跑“路条”成了地方上项目的头等大事,进京做工作、汇报衔接成为常态。“由于核准制需要各种支持性文件、协议和大量前期工作,比审批要求更复杂、风险更大。为跑‘路条’,害得企业和地方政府苦不堪言。”一位电力企业人士说。
由于程序的复杂和不透明,一些投资项目从开展前期准备到拿到“路条”,所需要的时间甚至在七八年。这其中,能源项目较有代表性。如湖南华电常德电厂新建项目耗时9年才获得国家能源局发的“路条”。
为了“抢路条”,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不惜行贿。据《财经》杂志8月中旬报道,在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贪腐案发生后,贵州的一名市长因涉嫌为跑“路条”向刘铁男输送利益而被调查。
“刘铁男贪腐案使得现行项目核准体制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次改革。”前述接近发改委的内部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