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认为是“鞭打快牛”,环保排放标准太高,政策变化太快,缺少电价等配套政策。此前,0.8分/千瓦时的脱硝电价补贴标准未能覆盖大部分电厂成本,提高补贴水平的建议诸多。
显然,火电的诉求得到满足。但必须注意,对于个别电厂而言,上网电价的下调或许冲抵环保电价的提高。
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的提高背景则是,补贴资金捉襟见肘,缺口越来越大。根据笔者了解,最近一次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是在2012年12月,金额为113亿元。这笔资金在拖延一年半后,用于2010年10月-2011年4月期间补贴。而2011年7月之后的补贴至今未见落实。
根据发改委数据,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若不进一步提高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
基于此,发改委决定提高补贴标准从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预计补贴金额将增加200亿元。于可再生能源企业而言,不得不对发改委调价拍手叫好。
但追溯到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成机制,你会发现电价机制又在被人为复杂化。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附加是指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而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均摊的加价标准。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和范围随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并归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