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青海力诺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为1.8亿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及电站的运营。目前在青海德令哈市已投资建成了一期30MW光伏电站,并已正式并网运营1年7个月;二期20MW光伏电站已经建成并网,已处于试运营阶段。
双方商定,原则上应于6月10日起开展收购标的子公司的交易正式协议的商谈,6月20日前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
为配合此次收购,江苏旷达还出资1亿元设立新能源发电及能源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一切似乎都在向着成功收购的方向迈进,但经过2个月的洽谈之后。8月5日,江苏旷达突然公告称终止此次收购,令人颇感意外。
对于终止原因江苏旷达表示:该项目启动后,公司积极推进上述收购工作,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各项工作。经过交易双方多轮磋商,未就本次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江苏旷达表示是山东力诺首先提出决定终止本次合作,因而公司才决定终止收购的。而双方的分歧主要在收购价格上。
公告“博弈”
根据公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青海力诺资产总额5.05亿元,净资产1.48亿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7773.21万元,净利润2860.41万元。
电站建设完成并已并网发电,而且利润可观,这显然是一笔优质资产。
一位接近山东力诺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与江苏旷达谈判过程中,国家又推出了大力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尤其是光伏电站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将使电站回报率上升1%-2%,因此山东力诺要价达10亿元。